宋、元时戏曲及其他伎艺在城市中的主要演出场所,又作勾阑、构栏。勾栏,原即栏杆。《水经注·河水》:“吐谷浑于河上作桥……施勾栏,甚严饰。”亦作钩栏。《王建宫词》:“风帘水阁压芙蓉,四面钩栏在水中。”唐代勾栏已同歌舞有联系。李商隐《倡家诗》有“帘轻重金勾栏”句,诗中所写的“倡家”,就是擅长歌舞的伎艺人。到了宋代,中国城市的戏曲剧场已基本形成,也称勾栏。明代以后,又把妓院称作勾栏。
瓦市勾栏的出现,对中国戏曲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民间艺人向市民观众长期卖艺的地方,各种伎艺之间可以互相交流、吸收。演出可以经常化、固定化。《东京梦华录》说,京瓦伎艺,“不以风雨寒暑,诸棚看人,日日如是。”《蓝采和》中描写的杂剧艺人蓝采和,在梁园棚勾栏里固定演出竟达20年之久,“学这几分薄艺,胜似千顷良田”,演员有了稳定的演出场所和较好的经济收入,有利于艺术上的提高。从剧场的发展来说,到了宋、元勾栏的阶段,其基本形制已大体具备。但勾栏毕竟还是早期的城市戏曲剧场,有简陋的一面,多少带有临时的性质,容易损坏。《南村辍耕录》上就记有元至元二十二年(1362)勾栏倒塌、压死观众的事件。所以它不如农村以砖木结构的庙台坚固耐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