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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七节
  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大醉之后,他的朋友曾经说:“剑客的剑,有时候就像钱一样.在很多方面是完全一样的.”
  “像钱一样?剑客的剑像钱?”
  “没错.一个剑客手中有没有剑,就想一个人手中有没有钱一样.有时候可以改变结局.”这句话还是不容易听懂,他的朋友又解释道:“一个剑客手中没有剑,一个人没有钱,一个袋子里面没有米,都是站不起来的.”张旭已经明白了,并且记在心中,一直没有忘记.
  现在这个女孩子已经站了起来.她的神情已经变的非常沉稳冷静镇定.
  “刚才你的确有机会杀了,可是你没有动手.”这个女孩子冷冷的道:“刚才我失败了,不是因为我的剑法,现在你为什么不试试?”
  她接着又道:“我给你机会拿枪.”
  张旭的枪就在床边,他一伸手就可以拿到他的枪.他的枪从来都是放在他伸手可及的地方.
  如果张旭是个英雄,这种情况下绝不会拿枪,因为她不配.
  如果张旭是个枭雄,这个女孩子早已经是一个死人,枭雄从来不给别人一点机会的.
  张旭既不是英雄,也不是枭雄,他只有拿枪.
  “你要我试试,为什么还不出手?”张旭忍不住的问道.
  这个女孩子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手中的剑,半响开口道:“我开始学剑的时候我师傅就告诉过我,剑是利器,也是凶器,如果你不想杀人的时候,就千万不要拔剑,因为如果你的剑出了鞘,就算你不想杀人,别人也会杀你.”
  “他说的很对.”张旭道:“一个轻易拔剑的人,绝对不是一个长命的人.”
  “我手中的剑已经出了鞘,本来是准备杀你的.”女孩子道:“可是现在我却不能出手.”
  “为什么?”张旭忍不住的问.
  他忽然发现自己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在这一瞬间.这个女孩子已经出了手.
  别人认为你不会出手的时候,就是你出手的最好的机会。
  很显然,有人也对这个女孩子说过同样的话.
  她已经让张旭认为她不会出手了,所以她出了手.
  静如泰山,动如脱兔,不发则已,一发必中.
  这也是剑客的原则。一剑出手,就应该是致命的一剑,攻的必定是对方的要害,还要带着极其霸道的杀气.
  她的出手又快又准,她的剑法不但变化诡异而且极其有效。
  但是她的出手却不够狠,她的剑法也不够狠.
  更奇怪的是,她一剑明明已经刺了出来,中途却又收了手.
  她没有让张旭多想,她立刻就开口解释道:“刚才你没有杀我,我欠你一次,我从不欠别人东西.”
  她接着又道:“等到了合适的机会,我还会再来的.”
  她的话刚开了头,人已经到了窗外,最后几个字说完,人也跟着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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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
  小高站在夕阳下,后面茶楼的阴影,恰巧遮住了他的脸。
  他的脸仿佛永远都隐藏在阴影里。
  他身上穿着件宽大的蓝布衣服,非常宽大,因为他必须在衣服下藏着他那把锋利的长剑.
  剑柄正顶着他的肋骨,那件贵重舒适的内衣早已被冷汗湿透。
  每次要杀人前,他总是觉得很紧张。
  这条街本是城里最繁荣热闹的地方,现在也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他的目光从熙来攘往的人群中穿过去,就看到了对面一个卖橘子的小贩。
  这小贩叫疯子。
  疯子从来不按道理出牌,他有着一张病态的脸,看起来随时都要死掉的样子.可是所有希望他死的人都已经死了,他却还在活着,很好的活着.
  现在他正蹲在路旁,用一把精致的长剑,将面前篮子里的橘子拨开。
  他的手法看来并不十分灵巧。
  因为他通常只会用这把剑杀人,据说他杀的人已比篮子里的橘子还要多。
  茶楼的旁边,有个很简陋的酒铺,只卖酒,不卖菜。
  大酒缸上铺着木板,酒客就坐在旁边的小竹凳上,用自己带来的小菜下酒。
  这酒铺里只有一个人没有喝酒。
  这人叫莫白。
  莫白只有一条胳膊.
  谁也不知道他的胳膊是怎么断的,就像谁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地方的人,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只知道他一向是一剑就可以杀人。
  有人说那本是东瀛海盗和浪人的习惯,但却从来没有人敢问他。
  据说曾经有两个问过他的人,都已在半夜被人割下舌头。
  从小高站着的地方往右面走十来步,有一个破旧的小面摊。
  老板满头大汗,手中拿着一双长长的筷子。
  他就叫筷子。
  他的人就是双筷子,筷子就是他的生命。
  若没有这双筷子,他这人已不知死了多少次。
  但筷子一直总在他手里,所以他没有死。
  所以死的是别人!
  他们四个人是一起来的。
  小高、疯子、莫白、筷子。
  就在这里,就这四个人,立刻就要做出一件惊人的事。
  他们今天要杀的人是吕布。
  吕布也许并不是武功最高、声名最显赫的人,他虽然没做过什么好事,但也不是一个绝对该死的人.但他却做错了一件事。
  他不该得罪张旭.
  张旭反抗朝廷,已经有了一定的成绩.
  现在他想要冀州,只要占了冀州,进可以以争天下,退可以拥兵自守,这本来是一个不错的计划,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很少能有更好的机会,但这个机会却被吕布从中阻挠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张旭又不是一个仁慈的人,这么想的人,现在骨头都已经烂没了.
  所以虽然有很多人认为吕布绝不能死,但是张旭却认为吕布一定要死.
  所以他们四个人出现在了这里。
  暮色渐浓。
  吕布已经随时都可能在这条街上出现。
  冀州新定,现在的他是个忙人,所以他的行程安排得很紧凑。预计中他在戌时到达这里,在这吃了饭,立刻就要去办公。
  可是在张旭的命令中,他却永远再也不用想去办公了。
  他的随从只有六个贴身侍卫,这是他自己的地盘,没有必要太小家子气。
  这一行六个人当然也全都是高手。
  但他们却早已有了对付他们的法子,这法子当然极周密、极有效。
  他们杀人是从不会失手的。
  六天前他们已开始练习,到现在已练习过上百次。
  他们对那其中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动作,都已像对自己的手掌同样熟悉。
  现在他们惟一还要做的,就是等吕布来。
  他一来,就得死!
  吕布一行人只要一走上这条街,他们就已准备开始行动。
  四步行动。
  筷子用暗器惊动吕布的马。
  这匹马受惊后开始往前窜,筷子就从中间将他和随从的人隔断。
  疯子迎面阻击。
  小高和莫白左右夹攻。
  他们已计算过,这四步行动若能达到最快的速度,在两个呼吸间,已可全部完成。
  他们在练习了六十次后,已能达到这种速度。但为了要更可靠,还是再练习了四十次。
  “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他们的行动绝不会失败,没有人能在这种速度下避开这一击。
  决没有!
  现在吕布惟一的机会,就是突然改变行程,不走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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