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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二章
  杨思冠从洗手间绞了条湿毛巾,在床边备了水盆和墩布。又从橱柜里给我取了只南瓜形的卡通瓷杯,拆了包速溶咖啡,拿到客厅才发现饮水机已经干涸,又连忙钻进厨房烧开水,可见家里断炊颇久了。
  我看着他进进出出地忙碌,心里没来由地一暖。
  “老杨,我假设你是个男人,你敢不敢跟我说实话?”
  老杨手里一停。
  “你不用激我,想问什么就问吧。”
  “像你们这些中青年文人是不是都特喜欢东杏西柳一园栽?家里红旗不倒,外头彩旗飘飘跟开奥运会似的?”
  “爱情都是闹剧,不爱都是哑剧。这与群体个性无关。”老杨很狡猾。
  什么狗屁群体个性?纯属大耳贴子挨少了!我火冒三丈,立刻对他竖起中指。
  老杨讪讪地笑。打击文学青年只能用这种贱而有效的方法。这种人的心理素质已经厚实到了龟派气功的地步,一队岳家军都难撼动分毫,讲道理他也不怕,就跟你讲,讲死你!何况男女关系本身就没有太多道义可讲,只要牢守“三不”原则: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国家宪法都拿你没办法。
  这一点谁都不如孙姜。
  那位男性虽然滥交,但做人极有原则。
  有一年冬天,有个兄弟的女朋友跟男人吵嘴了,跑到孙姜家里告状,哭着哭着图穷匕现,脱下大衣蹭到他怀里,里面穿的竟然是豹纹比基尼,一边乱摸一边暧昧地告白:“我早就觉得你比他强……”孙姜揪起头发把她扔到外面,冷冷地抛了一句:“看见腰粗的女人我阳萎!”然后砰地关上了门。
  小姑娘披头散发站在雪地里歇斯底里地喊:“孙姜,你是畜生!”
  我听说以后很同情她,埋怨孙姜:“你好歹把大衣也给人扔出去啊。”
  “先冻冻再说,不教训教训她还以为全天下男人都馋她那点儿肉!”孙姜叼着根烟,烟头闪着狼眼一样的绿光,斜睨着我,“你是运气好,长了一身排骨,硌手,不然就凭你那爱管闲事的啰嗦劲儿,我早把你屁股打烂了。你以为从哪蹦出个女人,都能在我面前指手划脚人五人六的?”
  这厮就是这么狠。
  他的确是不惮打女人的,我小时候就被他打过一顿,至今有心理阴影。
  初中时放学都是他骑车捎我回家,一天有个瘦子跟我抢这位置,臀部左右一撅,把我挤旁边去了。我顺口骂了句:“妈的,屁股不大,挺有劲啊!”说完才想起孙姜平时严禁我说脏话,心里发虚,偷偷看了他一眼,当时他黑着脸没言语,横了瘦子一眼示意他下去,我得意洋洋地坐上去。回到家门口,他把自行车停好,还没等我从后座上跳下来,按住我就是一顿死打。我吓得哭天抹泪嗷嗷直叫,后来才发现屁股其实不大疼。严格地说,当时他把我那件厚外套打得特惨。
  孙姜一声不吭奋力打我,末了才咬牙切齿地说了句话:
  “你可以不聪明,但你要乖!”
  列位看官,你们现在知道了吧?混账男人总是会有些混账逻辑。
  经过拷问,杨思冠道出了紫伊找他的真相。原来是紫伊昨天有事找我,无奈我手机总是关机,晚上正巧在QQ上遇见了敬爱的杨老师,便向他求助。老杨刚好也有事情想问她,便约在旋转餐厅一同进食。
  “武汉那个小伙子,又重新对她发动了攻势,她招架不住,想找人商量商量。”
  “哪个小伙子?游戏里认识的那个?”
  “嗯,好像是。”
  “我靠,那娃连早饭钱都得问老妈要,还有脸把妹……那你怎么说?”
  “我告诉她,上次武汉之行她已经给足了他机会,女人在某个时刻需要某个男人,就像坠机时需要降落伞——如果此刻他不出现,以后他永远也不必再出现了。”
  “说得好!”不得不承认,老杨在组织词句方面确有过人之处。
  忽然想起来,又问他:“那你找她有什么事?”
  “的确跟你有关。”他端着热气腾腾的咖啡坐到我面前,“我发觉,最近你对你们班那个王波关心得过分了,帮助同学虽然值得提倡,但也不必要为此作出太大牺牲。”
  我没说话。这种事情无法解释。
  杨思冠把咖啡推到我面前,试探着问:“紫伊说,王波一直很喜欢你,所以才舍身相救。那么你因此而有负疚感吗?”
  “不。他喜不喜欢我是他自己的事,与我无关。”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伍女侠古道热肠义薄云天?”他夸张地上下打量我:“小白,我不信你生来就如此特别。你越是绝口不提,越令人对你的过去感到好奇。”
  我神秘地向他勾勾手指头,等他凑近才低声说:“其实我是星际战士,来地球是为了维护宇宙和平。”
  老杨无奈地摇摇头,笑了。
  啜一口咖啡,很香。
  我不是写小说的,不习惯往陈年旧疤上挤点番茄酱到处展览。
  我知道,有很多文学女青年好这口儿,没事就攒些哀怨而坚强的酸段子哺育世人,一回忆起自己的情感经历,都是痴心妹子负心汉的故事,好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产陈世美。糊涂人看着挺感动还嚼上点儿泪花花,明白人就明白这是小妞儿思春了,名为悲切,实为勾引。在脸上写上“专业受害者”几个字,好像怪辛酸的,其实潜台词就是“此妞较傻,速来伤害”。比往辫子上插草标管用多了。
  一旦有男人上勾,她又是悲观又是失望:男人果然都这样轻浮,我该怎么办啊……
  自己长个包子样还老怨狗跟着,不靠不足以平民愤!
  当然还有更棒槌的,仅仅自残不够,还总想残害他人。鉴于现实生活不是武侠小说,不是谁都能草菅人命,而正常人受到伤害肯定会报警,所以她只能残害爱她的人,非要折腾得俩人都生不如死,曰:没有痛感不叫爱。这不典型的小M吗?遇到这种人啥话都不用说,上去攻丫的!攻了就走,千万别留姓名,免得沦为酸段子的素材。
  我一哥们就遇到了这么个棒槌,两人互诉衷肠后,女朋友一连三天没接电话,第四天半夜终于接通了,是个陌生年轻男子的声音。更叫人恶心的是,事发后这闺女还颇感委屈:“我等你的电话足足等了三天,三天之后才……”
  三天。她的保质期约等于露天猪肉。
  介于她是个文学女青年,我们天天狂翻酸段子,等着看这倒霉哥们如何沦为一个陈世美,一时间她的博客点击量猛涨,可惜一直没等到他的姓名出现。女青年始终在哀怨而坚强。凡提“前任”,必是初恋情人。我们默默相顾颔首:姑娘不蠢啊,知道博客不是日记本而是招蜂引蝶的资本,不正视历史肯定对自身有好处,甭管上过多少男人的床,但凡新东家询问,永远只谈过一些次恋爱,不信你看我博客。当然,完全背弃恋爱史也不合适,就算膜能补上,罗圈儿腿也不好解释。
  哥们仰天长笑:“人生至憋屈之事:我的前任,前任不是我。”
  有时候想,如果这种神经病也能叫做女人,我就去医院安个JJ,跟女人划清界线。
  等紫伊酒醒,老杨送她回了寝室,返回的路上顺便把我捎到丢丢家楼下。
  “你不上去跟丢丢备个案?万一你老婆找他对口供呢?”
  “不用,没事儿。”杨思冠语气淡淡的,抬头看了楼上的窗口一眼,“你回去好好休息……哦对了,今晚是你第一天上班吗?那我不去卡萨布兰卡了,晚上给你捧场去。喜欢什么花?可别说你喜欢水果篮儿,跟探病似的面子上不好看,想吃什么等下了班我再给你买。”
  真是善解人意,知道我这人实诚,不要脸皮,单喜欢能吃能喝的。
  我可劲地想了半天:“这花吧,我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你拣便宜的扎一捧就行了,最好撕心裂肺喊着我的名字冲上台来献花,然后再被保安拳打脚踢地撵下去,这样大家就会误以为我小有名气了。”
  杨思冠哈哈大笑:“好吧好吧。”
  我也跟着笑。笑归笑,我不会傻到相信他真敢冲上台。
  像他这样的身份和性格,往顶浪漫里揣测,也只会鬼鬼祟祟地倒提着一束玫瑰花,像拎捆大葱似的给我搁到后台化妆间,碰上个把好奇心重的人发问,可能还会胡说八道“我是她表叔”以逃脱著名作家姘上酒吧歌手的嫌疑。
  其实我真不希花这东西,姐们以前逢年过节就给楼下花店提供货源,人家只按40%的价格回收就够我在KFC逍遥俩月的。最特殊是刚认识尹风不久,碰上圣诞节,他送了我6朵玫瑰。当时羞怯得小脸通红不敢吱声,晚上我悄悄跑去问孙姜,送6朵花是什么含义。他说这在音阶里念“拉”,就是人家想跟你拉倒的意思。
  我的心都碎了。
  后来才知道当时尹风所有零用钱只够买6朵玫瑰,孙姜那解释纯属妒忌。
  这就是不团结邻居的代价。
  那以后尹风就把我这货给订了,不许我再跟花店老板狼狈为奸,于是放风出去说我有花粉过敏症,谁给我送花得搭两根虎鞭解毒,小伙子们作鸟兽散。
  ……
  对了,后来徐丹丹还特意打来电话询问我战况如何,我安慰她:“放心吧,他是打不过我的。因为我有爱和友谊,丫什么都没有!”
  徐丹丹唾弃我:“才放了三集哈利波特,全中国的孩子都当自己会骑笤帚飞。”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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