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牧云潇雨
(一)
你相信缘分吗?相信有命中注定这回事么?如果是在一年前你问我这个问题,我一定不会回答你,多么幼稚而又可笑的问题还需要答案吗?而现在,当我再次在迪吧混乱喧嚣的人群里,借着一束闪烁的追光灯看到叶渐由于过度兴奋而扭曲的脸的时候,震耳欲聋的不是那些刺痛耳膜的发烧音乐,而是潜藏在记忆深处那凛冽残酷的时光碎片。我开始相信有一种缘分真是命中注定,无力改变。
一年前的我,一点也不纯洁,说粗话抽烟喝酒吃摇头丸倒卖盗版光碟无所不为,嚣张地顶着一头精心挑染过的黄发浓妆艳抹地进出武汉大大小小的迪吧,通宵达旦纵情狂欢。那时候,我穿着吊带露脐装满不在乎地游荡在武昌司门口一带,时常有猥琐的中年男人向我投来暧昧的目光,而我从不怯懦,径直将自己的目光投到那些男人们裤裆那块,想象着那东西千奇百怪的长势和形态常常发出没心没肺的大笑并乐此不疲。很多时候在男人们恼羞成怒的谩骂声中我快乐地奔向桥头堡将身子靠在生锈的铁栏杆上,面对浩淼的长江水,学着他们的样子破口大骂:“个婊子养的!个婊子养的!贱货!”
时至今日,我都觉得那是一段至简单至快乐的时光。单单只属于我自己的一个人的纯粹生活,我怀念那段未经雕琢的粗糙的日子,只是再也无法回到那个时候,人在现实的打磨中总要学会妥协,适应和改变。至于后来,遇见叶渐那完全是个偶然。偶然的东西多半具备一种猝不及防的美感和诱惑,所以即使是一年后再次重遇叶渐,我的心情依旧如初次见面一样紧张万分。那次,我在中北路一家迪吧的洗手间里吐得翻天覆地,等到把肚子里所有该吐的东西都吐完后,我清醒了,抽烟的间隙偶然瞥见洗手间门板后写的一个手机号码。其实,当时那门板上乱七八糟地划了一大堆数字,中文和英文骂人的脏话,和一些分辨不清的图案,而我独独就看见了那个用口红圈起来的号码,根据直觉我敢肯定这个号码的机主多半是男人。11个数字被强行关押在红色的心型牢笼里,大大的红叉凌厉地划过,毫不留情地想将这个号码以及它的主人五马分尸。一时之间,我对这个号码的主人产生了好奇,试想一个女人在酒醉酩酊之际,在洗手间的厕所里用口红肢解一个号码,这件事本身就充满了视觉上的冲击和内在的性感,一个令女人既爱又恨的男人,我们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想像力。
我用手机记下了那个号码,并掏出眼线笔将它从门板上涂改得面目全非。
(二)
刚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是个坏女孩,言行举止,穿着打扮都显得太过前卫,所以朋友们都喜欢喊我“阿飞”。我不喜欢别人这么叫我,但嘴巴长在别人身上我管不了,爱怎样就怎样吧。我的朋友圈子很杂,有在酒吧认识的文艺青年和落魄诗人,有在迪吧卖K粉的小混混,有在公交车上结识的都市小白领,有潦倒的画家,有不得志的摇滚青年,有17岁的高中生还有40多的建筑老板,他们无一例外都是男孩或男人,因为我觉得我更善于和男人打交道,直接、随意、不拖泥带水、可以很单纯也可以很暧昧。
我交往的人中,有一个叫林峰的学美术的大三男生,他在酒吧帮人做墙面涂鸦,我去那喝酒,就认识了。关系一直保持着,不痛不痒不咸不淡,偶尔逛街牵牵手,带我过马路。周末有时一起外出写生。生日的时候送我一个小礼物。想找个人发火的时候就拿他当出气筒。他好脾气,从来都是迁就我,任由我胡作非为。但,我们的关系只限于此。
我的生活有点黑白颠倒。某一天无聊的傍晚,我爬上楼顶的阳台,站在16层的高楼上俯瞰武汉市,街道、车辆、人群变换各种形态在流动,林立的高楼大厦,每一扇窗户里都有故事。但我不在那故事里,因为我没有属于自己的那扇窗户。恐惧、悲伤瞬间袭来,仰望天边,残阳似血。那红色让我想起什么,掏出手机拨了那个号码。
接通之后,那边传来浑厚的男声,不太标准的普通话。
我说:
我没打错电话,我就是找你。什么?你不认识我?你是不认识我。可这有什么关系?你忙你的,我只是想说说话。不是我莫名其妙,你不觉得很有趣吗?我承认我是无聊,我就站在16楼,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打电话的人。
我挂掉了电话,将手机调成静音,心里舒服多了。那个号码一直在呼我,闪烁的屏幕上跳跃着那11个数字,我心里暗笑。
(三)
以前最喜欢说的话是:以后会好的。
现在说得最频繁的一句话是:跟着感觉走,混日子。
我觉得自己真是变了,由理想向现实蜕变,由纯真向世俗演变。
每晚还是会去“嗨!”吃摇头丸或吸食K粉,然后激情澎湃,随着狂暴的音乐燃烧身体,什么都忘记了什么都不在乎了,现实世界渐渐远去,展现在自己意识里的世界美仑美奂,有一不小心就可以飞上天堂的感觉。爆发、燃烧、飞扬到最后只剩下灰烬,疲惫困倦茫然。